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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保部在通報長江經濟帶飲用水水源地整治情況。環保部有關負責人表示,主要檢查飲用水水源地環保法律法規的落實情況,重點查找不符合法律規定的突出問題。來自環保部環監局的數據顯示,截至12月21日18時,沿江126個地級市排查出的490個飲用水水源地問題中,已經有120個市的近480個問題得到徹底整治,完成率超過97%。
12月27日,在長江經濟帶飲用水水源地環保執法專項行動順利完成各項任務之際,環境保護部召開電視電話會議,部署全國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環保專項排查工作。
和長江經濟帶專項行動相比,這次排查范圍更廣,由沿江11省市拓展到全國;任務更重,由地級及以上水源地拓展到縣級及以上;標準更高,要求務必扎扎實實排查,不走過場,不避重就輕。
長江經濟帶環保執法專項行動開了好頭
截至這次會議召開時,沿江11省市126個地級市319個飲用水水源地排查出的490個環境問題,已經整改銷號489個。僅剩的一個問題,當地政府表態將于本周內完成整改。
至此,于2016年5月啟動的長江經濟帶地級及以上飲用水水源地環保執法專項行動,已基本完成預期的目標任務,即將圓滿收官。
事實上,專項行動過程中,解決的環境問題遠不止490個。很多環境問題在各地前期排查過程中,已經得到了解決。
“這為全國水源地環境問題清理整治開了個好頭。”環保部相關負責人說,沿江11省市取得的顯著成效,增強了我們做好全國縣級及以上飲用水水源地排查的信心,也積累了很多寶貴經驗。
據悉,為了推進490個問題順利解決,環保部在一年半時間內先后召開11次工作會、現場會、視頻會予以督促落實,對相關問題扭住不放,持續督導,有效傳導了壓力。
專項行動中,沿江11個省級和地市級黨委、政府高度重視,黨政“一把手”親自過問,進一步形成了“政府牽頭、部門聯動、分工協作、責任清晰”的工作機制,有力保障了清理整治工作的順利開展。
事實證明,這些做法和措施效果很好,為接下來將要開展的全國縣級及以上飲用水水源地環境問題清理整治提供了很好的借鑒。
排查重點盯緊三方面問題
在全國范圍內開展縣級及以上飲用水水源地環保專項排查,針對性非常強。這次排查工作,主要檢查飲用水水源地環保法律法規的落實情況,重點查找不符合法律規定的突出問題。
會議指出,近年來,各地在推動消除飲水環境安全隱患方面取得了積極進展,但當前飲用水源環境執法形勢依然十分嚴峻。
記者從環境保護部環境監察局了解到,從前期執法和摸底情況來看,當前很多飲用水水源地內仍存在各類環境違法問題。
具體來說,不少地方還沒有按照法律要求劃定水源保護區或設立地理界標和警示標志,甚至一些水源保護區內依然存在不少排污口、工業污染、農業面源污染等,對群眾飲水安全構成潛在威脅。
針對這些突出問題,這次專項排查按照法律要求,確定了“劃、立、治”的工作思路。“劃”,即查清飲用水水源地是否劃定保護區;“立”,即查清保護區邊界是否設立了地理界標和警示標志;“治”,即查明保護區內是否存在排污口等違法建設項目并進行治理。
根據安排,明年1月31日前,長江經濟帶11省市在已完成地級水源地排查整治基礎上,要做好縣級飲用水水源地的違法問題排查工作;其他省份要完成地級及以上水源地的排查工作。到3月底前,各地都要完成所有縣級及以上水源地的排查工作,并建立違法問題清單。
歷史遺留問題迎來解決契機
“環保法律法規的嚴肅性和權威性必須得到貫徹。”相關負責人提醒與會人員,要嚴格落實法律要求,做好水源地違法問題的徹底排查。
據介紹,早在1984年11月,我國就頒布實施了《水污染防治法》,要求加強飲用水水源地保護。
之后的1996年5月、2008年2月、2017年6月三次修訂法律,要求對集中式飲用水源,劃定保護區并設立地理界標和警示標志,保護區內不得建有排污口、違法建筑等項目。
這次專項排查工作,為推動解決飲水安全領域的眾多歷史遺留問題,奠定了基礎,提供了契機。
會議強調,要深刻認識開展全國范圍的飲用水水源地環保專項排查的重要性、緊迫性和艱巨性,全力以赴推進排查工作。開展水源地違法問題排查,是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推動解決突出環境問題、切實維護群眾飲水安全的重要基礎和前提。
據悉,環保部將定期調度各地排查工作進展,并運用無人機航拍、衛星遙感巡查等技術手段,為各地排查工作提供技術支撐,同時這也將成為督促檢查工作成效的一種有效方式。